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外汇政策便利化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当好“传递者”,帮助企业用好用活政策;当好“守护者”,为企业汇率避险保驾护航……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支持山东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利用便利化相关政策,确保外汇收支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向试点银行申请办理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切实做到“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

在此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积极落实落细各项金融举措,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扎实推动便利化政策和措施落地生根,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强信心。

这些便利政策包括:优化单证审核;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或超12个月的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经山东省分局备案的其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行以来,给企业带来了实打实的便利。“手续简化了,效率提高了,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便利化政策推行,让企业负责人竖起了大拇指。

这样好的政策,寿光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呢?“一是,企业原则上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两年以上,具备真实的试点业务需求的;二是,异地企业(含异地成员企业)参与试点的,其注册地需在已实行试点的地区,异地企业正式成为试点企业后,应向其所在地外汇分局进行书面备案的;三是,企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结构合理,资金收付合理稳定的;四是,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诚信度高、守法合规情况好,以往无构造贸易、虚假贸易等异常记录,近三年未被所在地外汇局处罚,申请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企业近三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持续为A类;五是,具备保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合规性的措施,配备专人对试点业务进行监督评估。能自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及交易的真实性、逻辑性和合理性,做到交易留痕,并利用电子化手段准确记录和管理;六是,企业应审慎经营、财务中性、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应具有合理性,按规定报告贸易信贷等信息;七是,出于风险防范目的,试点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的工作人员介绍。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试点银行申请成为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确保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真实合法,即可依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相关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工作人员提醒。(寿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徐春艳 通讯员 张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