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长”+社会监督员上街了

“现在这里占道经营的没了,秩序好了,道路更加畅通了。”在石马路商业街,市民纷纷对这里的变化点赞。石马路商业街的变化,得益于“街长制”+社会监督员的管理模式。为有效消除城市管理盲区,把精细管理标准和具体管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寿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社会公开选聘了80余名社会监督员,选取城区11条重点、难点道路试行“街长制”,通过下沉城市管理重心和力量,建立了“群众监督、街长负责”的管控机制,进一步实现了管理责任体系化、治理内容具体化、协调机制规范化和治理效果品质化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城市管理实效。

“街长”+社会监督员 合力促街长治

记者站在广场街与渤海路交叉路口向西望去,路南侧的“街长制”公示牌映入眼帘,上边详细标注了街巷范围及街长、成员,社会监督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为群众提供了畅通、便捷的城市管理问题反馈渠道。

在城区,这样的“街长制”公示牌共有88块。中心商业片区中队中队长杨树军便是其中的一名“街长”,他和12名队员以及2名社会监督员负责东到银海路西至晨鸣路,南起圣城街北至文庙街范围内的街道管理。

1月2日,杨树军带领队员和社会监督员上街巡查,对道路两旁乱摆卖、乱堆放、乱拉扯等现象进行整治,并劝导商铺经营者入室经营,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在一家面馆前,商户将广告贴到了门和窗户上,不符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需要将广告揭下。“我贴在自家门窗上,为啥还违反规定?”商户对此不理解。社会监督员高树玲耐心上前解释:“我在这条街上经营着一家鞋店,以前也会把广告贴在门上,不仅影响了城市美观,而且不符合相关规定,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高树玲的一番话,让商户主动揭下了广告。

石马路路口有商贩占道卖菜,他们也在高树玲和执法队员的“联合”下,将摊位摆在了合适的位置上。“这些商贩多数不在城区居住,对于这里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只要耐心地与他们说明情况,大家都能理解。”高树玲说:“社会监督员就像是一枚纽扣,工作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群众有问题,可以面对面向社会监督员反馈,寻求解决办法。”

建章立制、明确职责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街道是城市的血管,疏通好每根血管,城市脉搏才更有力“。街长制”便是在城市管理实践经验基础上出台的一项措施,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问题发现、监督检查、市民参与、典型宣传等一系列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责任明晰,目标明确。

“街长”由城区所辖市容工作片区中队中队长担任,统一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工作,全面管理责任区域内居民、商户反映的问题等,带动社会力量参与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市容市貌社会监督员由关心和支持城市建设的市民担任,参与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收集街道周围群众意见建议,协助执法管理人员对民生热点问题进行正面引导,化解矛盾冲突。

“我们每周对责任路段及小区检查不少于2次,每周现场解决所发现的问题不少于1个。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及时召集责任路段相关人员现场处置,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措施,提出办理要求,限时予以解决。”杨树军说。市容市貌社会监督员会主动参与到日常调查研究,收集街道周围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分类,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分类作好登记,及时反馈至街长、副街长。同时,每月提供不少于3条城市管理工作和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一定奖励。

“街长制”+社会监督员管理模式的施行,让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提升了城市形象。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寿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调度会议、业务培训、督查考核以及制发工作简报、专报等一系列措施,真正将“街长制”+社会监督员管理模式做实、做细,切实发挥出他们在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方面的重要作用。(寿光日报记者王秀慧 通讯员宋敏韩杰)